因涉嫌違規建設記憶體政府大樓,加上其省級貧困縣身份,湖南省安仁縣近來被置於輿論風口浪尖。昨日媒體爆出當地官方以涉及雙方商業秘密為由拒絕出示該建設項目的相關協議,事件就此變得撲朔迷離,外界的質疑也因此加劇。
  上月底爆出安仁縣耗資2億“偷蓋”政府大樓,當時媒體的質疑點主要包括,項目以“安仁縣梓木山項目”為名,錶面上是建mSATA小區,實質是建行政中心。不僅如此,包括廣場、公園等也以配套形式涵蓋其中,且花費不菲。其中公園用地約293畝,投資約0 .20億元;廣場用地約112畝,投資0 .3億元。此後雖有媒體報道提到,行政中心和公園、廣場等彼此獨立,項目之間並無聯繫,但讓人生疑的是,安仁縣委縣政府專門成立了“梓木山小區項目指揮部”,這使得項目彼此獨立的說法難以成立。
  為何建設行政中心卻以小區永慶房屋建設為牌坊,除了避免建設“政府豪華大樓”的質疑,更大的因素可能在於項目的建設模式。已有的報道提到,由於當地財力有限,官方採取的是和開發商合作的模式,即先讓投資商全額墊資修建,而政府通過拍賣舊大樓土地作為置換。這樣一來,項目被冠以小區的名義,而政府是項目唯一業主的事實,使得官方可以在牌坊的掩飾下,往項目隨意填充內容。開發商固然走在前臺,但顯然政府才是買家,才是項目真正的運作方。
  無論是配套建設公園、廣場,還是讓開發商全額墊資的模式,目前看來都涉嫌違反中央相關禁令。安仁官方回應稱這種合作模式並不違規,並將焦點轉移到施工方這些枝節問題,卻無視目前中央的規定主要針對此類項目建設的資金來源問題。值得註意的是,當地官方一再強調上級部門對此項目的支持,甚至提到湖南省有文件支持上述合作模式。問題到底出在哪個環節?安仁官方純粹是在尋求擋箭牌,還是政策執行過程中確存在此類地方對策房地產?事實到底如何尚不知曉,無論責任歸屬如何,顯然,此案例都提出瞭如何解決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的問題。
  有關黨政機關停建樓堂館所方面的規定隨身碟,明確的通知是在去年7月底發出,當時要求5年內各級黨政機關一律不得新建樓堂館所,已批准但尚未開工建設的樓堂館所項目,一律停建。蹊蹺的是,安仁在項目開工時間設定方面可謂大費周折。最新的說法是“2012年12月工程清表開始,2013年6月28日正式施工”。地方通過打時間差,以項目開工為由繼續施工,此做法其實頗具普遍性,已經成為地方應對中央禁令的通行做法。如此導致一些項目趕在禁令下達前走馬上線,此類現象儼然已演變為新的政策落實“最後一公里”問題。看來禁令要發揮作用不僅要狠抓落實,還要搶時間。  (原標題:[短評]禁令要狠抓落實 還要和時間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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