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秦小輝報道:逾期不給職工繳公積金的用人單位已經開罰。10日,東莞市公積金中心對外通報2013年東莞市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情況。去年,該中心依法共對全市4個單位進行行政處罰,罰款總額16萬元。羊城晚報記者發現,4個單位中有3個製冰機二手買賣逾期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分別為東莞綠揚鞋業有限公司、東莞市台升傢具有限公司、東莞市大嶺山華強學校。
  通報稱,管理中心已經對73個單位立案進行執法工作,下達住房公積金有關繳存登記、開戶設立等通知及責令101固態硬碟份。共對4個單位進行行政處罰,罰款總額16萬元,其中2宗罰款已完成,收繳罰款9萬元;共向法院申請5宗強制執行案件,其中1宗案件已執行完畢,4宗案件正在進行。
  羊城晚報記者核對其中4個行政處房屋貸款罰涉案單位發現,4單位中有3個為違法類型為“逾期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1個為“逾期不辦理繳存登記”。前者涉案單位分別為東莞綠揚鞋業有限公司、東莞市台升傢具有限公司、東莞市大嶺山華強學校,共罰款12萬元。後者為東莞常平朗貝洗水廠,罰款4萬元。編輯: 鄔嘉宏  (原標題:東莞三單位因逾期不為員工辦公積金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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